经济法理论与实务

第二课 居住权

居住权的简单理解

2021年民法典第一次实施,很多城市2024年才有居住权证

买二手房一定不要买有居住权的房子,也不要把自己的房子的居住权给别人

就算房子不是你的,只要你有居住权,就可以住在房子里,没有人能把你赶走

案例:一对夫妻买了一套1000万的房子,但是疫情期间房价下跌到500万,但是夫妻还有700万的房债没有还。于是把居住权给孩子(16岁),两人离婚,房子拿出来法拍,第一拍流拍,第二拍“前夫”拍下来。

《民法典》

第366条: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,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、使用的用益物权,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。

第367条:设立居住权,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。

第368条:居住权无偿设立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设立居住和全的,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。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。

第369条:居住权不得转让、继承。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
几点说明:

  1. 居住权享有的是对他人住宅占有和使用权力,居住权人唯一权力就是居住,不能卖,也不能出租,更不能抵押。

  2. 居住权的设立是书面合同+登记模式,缺一不可。

  3. 居住权设置的期限由当事人自己确定,可以是5年、10年,也可以是终身居住。

  4. 设置居住权的房产出售,居住权不消失,居住权人可以继续居住(买卖不破居住权)

民法典落地后注意集中常见的设置居住权情形及优势

  1. 双方离婚后,完全可以为无房的一方设立居住权,而由另一方享有所有权;这样即便所有权人另行处分房屋,也不会影响居住权人的利益。
  2. 对于拥有多套住宅的所有权人来说,其完全可以为其子女之外的亲友设立居住权,这样即使所有权人离世,居住权人也可以居住,对抗亲情更为单薄的新的所有权人。
  3. 老年人晚年找的老伴甚至保姆,感恩对其生命最后时光的悉心照顾,可以在离世前为他(她)们设置居住权,居住到他们去世
  4. 收入菲薄的老人也可以为自己设立居住权、而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特定机构或特定的人,从而获得相应的收入以安度晚年(以房养老)
  5. 对于企事业单位,提供住房引进人才,设立居住权并约定以离职作为解除条件

债权

  1. 何为债?

    所谓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约定,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权力义务关系,即债权债务关系

  2. 特点:相对法律关系(是一个相对权)

  3. 分类

    (1)按照债的发生依据不同,可分为:合同之债、侵权之债、不当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。

    (2)按照债的标的物的性质不同,可分为: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。

    (3)按照债的主体数量不同,可分为:单一之债和多人之债,多人之债又可以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。

第三课 合同法

合同法

民法典合同编还有一个很大的亮点是确立了情势变更的适用。

  • 注意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的区别
  1. 预约合同

    •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,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
  2. 客运合同,对“霸座者”“抢方向盘”问题给予回应

  3. 格式条款,对商家的霸王条款说“不“

    •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,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
    •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、通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规定,甚至减轻或者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。
    • 497条:1)无效情形 2)提供一方免除其责任、加重对方责任 3)提供一方排除对方主要责任
    • 498条: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,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。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,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。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,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。
  4. 禁止高利放贷,不怕网贷被套路

    • 领导干部都需要注意的一个罪名:高利转贷罪

    • 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的四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

    • LPR:Loan Prime Rate,目前只有两种利率:一年期贷款利率;五年期一上贷款利率。每月发布一次,由18家银行进行报价,取平均值。

  5. 房子被拍卖,承租者优先承租

  6. 非金钱债务违约方,有权解除合同

    • 原《合同法》的合同解除权均只能由非违约方行使,《民法典》作出修改,出现合同履行困境的情况下,违约方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,但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。
  7. 赠与合同

    • 在不可撤销的赠与情形中增加“助残”

合同订立的程序:要约、承诺

要约

  1. 概念: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,且该意思表示还符合:内容具体确定;须有受要约人一旦接受、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。

  2. 要约何时生效:

  3. 要约的撤回和撤销:

    • 要约撤回:到达之前将其收回
    • 要约撤销:到达之后但是接受要约之前将其取消
  4. 要约的终止或失效:

    • 要约被拒绝
    • 要约被依法撤销
    • 承诺期限满,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
    •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

    拒绝:

    a.直接了当地表示拒绝

    b.对发价人在发夹中提出的交易条件进行讨价还价,即“还盘”,反要约

承诺

  1. 含义

    •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
    • 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作出
    • 承诺的内容应和要约的内容相一致
  2. 承诺方式:两种 通知(声明),行为

  3. 承诺生效的时间

  4. 对要约内容作了变更的承诺的效力

  5. 逾期的承诺

    • 486条: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,为新要约;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
    • 487条: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,但是因其他原因超过承诺期限的,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,该承诺有效
  6. 承诺的撤回

第四课 合同法2

三、合同的效力

(一)附条件、附期限

  • 根本区别:条件是将来不一定会发生的事,期限是将来肯定会发生的事
  • 当事人为了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,视为条件已经成就;不正当促成条件成就的,视为不成就

建议:

  1. 不要签借款合同,要让借款人打借条
  2. 尽量不给现金(给现金一定要打收条)
  3. 若有利息,一定要写明;注意利息上限
  4. 注意砍头息问题(预扣利息问题)
  5. 逾期未还,追偿费用要写清楚由借款人承担(包括但并不限于律师费、诉讼费、交通差旅费)
  6. 送达地址要写上

夫妻忠诚保证书只具有道德义务,没有法律效力

要写就写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

新时期金融风险、资产处置、财富传承

财富只能决定你财富的多与少,而法律往往会决定你的财富属于谁!

未来十年二十年内,考虑大家的不仅是你财富的多少,更多的是考验你财富的定性!

财产分割及财富传承经典原则:

  •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利益,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,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  •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,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。

国务院2025年两会: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

高净值人士应在国家可能正式开征遗产税之前的3-5年以上就要进行财富传承规划!

我国遗产税征收草案税率表:

级别 应纳遗产净额 税率 速算折扣数
1 不超过50万 10% 0
2 50-200万 20% 5万
3 200-500万 30% 25万
4 500-1000万 40% 75万
5 超过1000万 50% 175万

《遗产税草案》规定的免征情形:

  1. 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、信托资金、各项公益赠与、知识产权、图书资料等
  2. 当前我国遗嘱继承房产不交个人所得税、营业税、遗产税(但以后会涉及遗产税)

一旦开征遗产税,拼的是什么?

现金流

因为税收是需要现金流,孩子未来有没有现金流,更重要!

不动产是不是最安全的财产?

房产税、遗产税、经济纠纷面临索赔、诉讼、执行。

不动产登记制度使不动产失去私密性。财产私密性非常重要。显性资产非常容易受损。

股权呢?

显性资产的缺点:面临危险来不及变现!

没有被统一登记的财产,就是相对私密的

私募基金、人寿保险、信托

好处:当别人查封我房子的时候,可以快速变现我的财产,来应对危机

第六课 公司法

一、公司和公司法

  1. 公司的概念:公司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由各股东投资设立,以营利为目的,以有限责任为特征,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。

  2. 公司的特征:依法设立,以营利为目的,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。

  3. 公司法:1993年12月29日颁布第一个公司法,经过6次修改

二、公司的分类

多种分类:最常见的是按照财产责任形式分类,分为无限公司、有限责任公司、两合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、股份两合公司

热点之一:新《公司法》明确,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在5年内缴足。(五年限期认缴制)

存量公司设置三年过渡期,简化理解为3+5年调整安排

民事起诉状

原告:张三
性别:男
出生日期:1980年10月1日
身份证号:3301XXXXXXXXXXXX
住所地: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XXX号
联系方式:138-XXXX-XXXX

被告:杭州XX家具商贸有限公司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3010XXXXXXX
住所地:杭州市余杭区XX街道XX号
法定代表人:李四
联系方式:0571-XXXXXXX

诉讼请求

  1. 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货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(¥200,000.00)及逾期利息(以200,000元为基数,按LPR的1.5倍自2023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);
  2.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。

事实与理由
2022年9月15日,原、被告签订《商品买卖合同》(合同编号:HZ2022XXXX),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金丝楠木家具一批,总价款30万元,付款方式为货到后30日内付清全款。合同签订后,原告已依约于2022年X月X日完成全部货物交付(详见《送货单》),但被告仅支付10万元,剩余20万元经原告多次催告仍未支付。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626条、第628条及《民事诉讼法》第122条之规定,被告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。为维护合法权益,特诉至贵院,请依法裁判。

证据及来源

  1. 《商品买卖合同》原件(原告持有)
  2. 送货单及签收记录(物流公司出具)
  3. 催款函及快递回执(2022年12月-2023年2月)
  4. 银行转账凭证(被告已付款10万元)

此致
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

具状人:张三(手写签名)
2023年X月X日

附:

  1. 本诉状副本1份
  2. 证据材料清单及复印件

经济法理论与实务
http://auspiow.github.io/blog/2025/08/02/经济法理论与实务/
作者
Auspiow
发布于
2025年8月2日
许可协议
AUSPIOW 2026 © ALL RIGHTS RESERVED.